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文明、诚信执业意识,金乡县司法局全面推行法律服务诚信机制,全面建立诚信执业档案,使诚信服务成为法律服务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内在动力和要求。目前,7个法律服务所、3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已全部完成。
认真摸底,全面建档。通过查阅年度考核、听取工作汇报、调查走访、与负责同志座谈等,详细了解每个服务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履历、教育培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受表彰情况、不良记录、执业专长、被投诉及违规违纪查处等情况,建立真实、准确、全面、详实的执业诚信档案,并做到一所一档、一人一档,科学、客观地反映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的状况和水平。
强化监督,突出实效。结合基层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的创建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守信教育,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统一制作监督台和公开栏,将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工作原则、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制度和规定,全部上墙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建章立制,总结运用。将诚信执业情况作为对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年检注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予以考查。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诚实守信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连续三年被评为诚实守信法律服务工作者授予“诚实守信”牌匾(锦旗)和证书,并面向社会积极推介。对违反诚信制度或受到当事人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机构或个人,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归入该机构或个人的诚信档案。凡受到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参加本年度诚实守信活动的评比,三年内取消参加各类评先树优的资格。(杨玉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