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兖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规范餐(饮)具消毒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公共餐(饮)具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卫法监发[2013]3号)文件精神,兖州市卫生监督所于5月8日至6月6日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卫生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1】24号)精神,我们按照文件所确定的职责共监督检查辖区内9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生产选址、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消毒后餐饮具是否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卫生制度是否健全;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销售登记等情况。同时又抽检了上述企业餐(饮)具样品,未检出大肠菌群,本次抽检的样品,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检查中兖州市创洁餐具消毒中心、兖州市超洁餐具消毒中心、兖州市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等3家消毒单位在选址、工艺流程、消毒设施配备、消毒产品使用上能较规范,作为放心餐具向广大消费者推荐使用。
同时检查发现兖州市洁恋餐具配送中心、兖州市伊洁清真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兖州市诺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等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分别存在选址不符合要求、卫生管理制度未落实、部分消毒餐饮具成品独立包装上未标注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更衣室内无上下水及消毒设施;生产车间无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设施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洁安康、亮亮晶晶、洗刷刷等十家餐(饮)具消毒企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我局拟将上述无证企业名单通报给兖州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合力,确保无证企业生产的消毒餐(饮)具不流入兖州市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安全,为构建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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