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批准,济宁市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市继2009年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后, 第二次获此殊荣。这次山东省有济宁、烟台、淄博、日照和滨州五市受到表彰。
"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是我国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综合性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包括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严打整治、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会管理工作等多项指标,是对各市政法综治稳定工作的全面考量,也是彰显城市美誉度、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标志。
济宁市再次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称号,是全市各级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结果。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面对"三期两高" 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发展稳定"两手抓,两手硬"的指导思想,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责任,高度自觉、把握全局,提出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济宁踏上了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
今年,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作出全面建设平安济宁、法治济宁、和谐济宁的重大部署,以此作为新时期我市深化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大局和谐稳定的新思路、新目标、新载体,为建设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提供坚实保障。多年来,全市政法综治战线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围绕经济发展、关注民生、平安济宁建设,强力组织实施一打一防两大动作,四年来全市未发生赴京到省集体访、群体性事件、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探索建立指挥部体系,党的十八大、涉日维稳、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敏感期均秩序良好,是全省进京非访"零登记"的四个市之一,实现了"六个不发生"的目标任务;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在2012年度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调查中,全市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比上年提高4.37分,增长5.7%;打霸除恶发动深入、打击有力,全省现场会在济宁召开,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刑事案件呈总体下降态势,去年现行命案发案创历史最低纪录,未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全市始终保持了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良好局面。同时,基层平安 创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鲁苏边界微山湖地区稳定工作、社区六进、政法文化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多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推广。各县市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实行群防群治,切实发挥了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全市公、检、法、司、国安等政法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各界、广大群 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真正形成了"创建平安人人参与、维护稳定人人有责、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如今的济宁正日益成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平安高地"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政通人和、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