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济宁市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会前作出批示。
马平昌在批示中指出,我市再次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是中央综治委等部门对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充分肯定。各级政法部门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乘胜工作,为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为全市人民幸福安康再作新的贡献。
梅永红在批示中对我市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表示祝贺,希望深入总结,广泛宣传,争取更大的成绩。
据了解,“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是我国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综合性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包括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严打整治、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社会管理工作等多项指标,是对各市政法综治稳定工作的全面考量,也是彰显城市美誉度、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标志。我市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是我市继2009年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后,第二次获此殊荣。(记者 朱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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