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工作是常人难以体味的一项艰辛工作。无论是狂风暴雨、酷暑严寒,山再高、路再远,哪里有现场就要赶到哪里。有的杀人现场充满血腥与污秽,常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决非常人所能忍受。刘登峰是邹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从事法医工作的一名民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参与侦破命案150余起、贩卖毒品案件40余起、制作尸体检验鉴定书150余份,在人体损伤检验鉴定方面,共进行检验鉴定5000余人次,出具伤情检验鉴定书5000余份,做到了检验及时、全面、客观,结论准确。
1、DNA检验鉴定擒“色魔”
俊朗的外表、挺拔的身材、幽默的话语,这是记者见到刘登峰的第一印象。参加工作10年来,他先后参加了30余起重特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特别是在一些重特大疑难案件中屡立奇功。
2006年12月的一天,邹城市香城镇何庄村东沙河内发现一具掩埋在沙滩里的尸体,经过辨认,确认是香城镇的一位女性村民。之后经过细致的勘察现场并对尸体进行了检验,确认死者是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且有被性侵害的迹象,随即提取了相关的物证。时值冬天,西北风刮得很大,地面上的足迹已经找不到了,现场基本上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再加上现场较偏僻,很少有人经过,发现时已经是案发后好几天了,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机,案件的侦破一时陷入了僵局。
刘登峰把从尸体上提取的物证及时送检做DNA检验鉴定,得到了一个男性的DNA,这给陷入僵局的案件侦破带来了曙光。他又通过对现场及尸体的再研究,结合初步调查的情况,划定了一个侦查范围,以埋尸现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嫌疑人应该就是附近周围几个村的人。同时刘登峰也刻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大体形象:男性,青壮年,18岁到45岁之间,有犯罪前科尤其是性犯罪的可能性大,但是附近周围的村庄人口众多,排查范围广,难度大。通过对刑事科学技术的长期研究的积累,刘登峰提出了用家系排查法,可以大大减少工作量,就是每个村的每一个姓只找一个人作为代表,这样附近6个村庄的所有姓氏都采集完,还不到100份,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他就把样本及时送检。通过检验鉴定,成功比对上了同村姓赵的一个家族,这就极大缩小了侦查范围。姓赵、男性且符合这个年龄段的人只有16个人,把这些人的样本取来及时送检,但是无一比中,本来马上就要找出嫌疑人了,却又突然陷入了僵局。
有人开始怀疑这样做对不对,不是姓赵的干的,而刘登峰坚信一定是姓赵的干的,科学的结果是不容怀疑的。经过对村治保主任的细致走访,他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他说还有一个符合条件,姓赵的几天前外出了。这立刻引起了刘登峰的警觉,应该就是他,案发后外逃、年龄段符合、最重要的是姓赵。通过侦查,姓赵的在外地被抓获,刘登峰立即取了他的DNA样本送检。通过检验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赵某,同时这也是本案最重要的证据。
2、数据库的一条信息让他等了4年
DNA数据库是公安破案的重要工具,它会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但是数据库的建设是一项基础工作,很繁琐,从2006年开始,邹城市公安局就开始实施建库工作,每天要把从各辖区派出所、中队送来的DNA样本及时录入电脑并要核对,不能有任何差错,否则,会给以后的案件侦破指错方向,甚至造成冤假错案,所以工作要细心、认真,态度要端正,不能急躁。2008年8月的一个晚上,邹城市凫山办事处一妇女在中心镇前南宫村西南路上被抢劫并被两人轮奸。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案件,侵害对象为夜间单身行走的女性,先抢劫后轮奸,而且是多人结伙作案,由于是夜里,而且嫌疑人先用亮光手电筒照射受害人的眼睛,使其不能看清嫌疑人的模样,实施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基本不留任何痕迹,现场勘查没有得到什么可利用的线索,夜间也没有目击证人,给案件的侦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刘登峰通过对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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