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4日,济宁市多地出现大到暴雨,市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防汛Ⅳ级预警,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的影响,降低渔业生产损失,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济宁市渔业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积极指导开展渔业防汛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恶劣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到各基层单位、渔民渔船,督促渔船回港避雨(风)、人员安全撤离,严禁渔业船舶进行非法载客、营运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到各渔业生产场所开展防汛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业设施设备除险加固情况,做好渔船的调查摸底,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由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值守。制定渔业防汛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实行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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