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及乡镇敬老院温暖工程的通知》,切实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冬季保暖及乡镇敬老院取暖问题。
对农村贫困家庭新建住房建成后,市、县财政按每户1200元标准资助其安装保暖门窗,增强新建住房防寒御寒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对乡镇敬老院取暖锅炉无法正常使用、实施锅炉更新的,市级财政资助5万元,同时市级财政乡镇敬老院供暖补助标准由每年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帮助敬老院供养老人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