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借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上了“紧箍咒”
记者采访了解到,该《规定》中禁止领导干部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等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婚庆、丧葬事宜和生日、迁居、晋职、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喜庆事宜。要按照从简、节约、廉洁的原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或者分批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借机敛财。
在操办婚庆事宜中,禁止领导干部以任何方式向所在单位、下属单位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请柬、打招呼,邀请参加婚庆活动,接受礼金、礼品。禁止收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和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使用公款、公车、公物。
在操办丧葬事宜中,禁止领导干部接受所在单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的礼金,禁止收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以及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
另据了解,该《规定》中要求领导干部操办生日、迁居、晋职、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喜庆事宜,仅限本人亲属家庭成员参加。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报告市民发现违规可举报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正之风,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公车、公物为他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或者为他人承担、报销相关费用,禁止参加其他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或者赠送礼金、礼品。禁止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婚丧喜庆活动,或者赠送礼金、礼品。
同时,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参加人员超出亲属家庭成员范围的,事前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有关活动的计划安排;事后一个月内,应将操办事宜的时间、地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范围、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报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季度汇总后报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如有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违规收受的财物和占用的公私款物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市民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情况可拔打12388举报电话。
另据了解,领导干部执行《规定》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