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烟台10月29日讯(烟台台 丁敬邗)据山东广播电台广播新闻报道,“双十一”临近,烟台各大商场内的顾客日益增多。记者走访发现,不少顾客记下商品的型号后,在网上进行购买。为了防止顾客的抄码行为,一些实体店剪掉了商品的号牌。
在烟台市区南大街一家商场某品牌女装专柜,记者看到不少顾客在排队试衣,但试衣之后,没有一人购买。顾客刘女士悄悄告诉记者:“每年的‘双十一’网上买的衣服折扣力度都特别大,特别是一些大品牌,在实体店试穿以后,记下它的货号还有尺码,再上网上去买,就能省下不少钱。”
到商店挑选、在网上购买,一时成为购物流行风。在这种压力之下,一些商家不得不剪下货号牌或者是调换商品的商标,应对消费者的抄码行为。某商铺经理告诉记者:“你看像这个店铺费,商品进店的叫进店费,还有水电费、员工的工资,这些都得给啊。真的没办法,这么做也就是为了赚俩钱。”
面对商家的无奈,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霞表示,明码标价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最基本承诺,无论是剪掉、遮盖、调换商品号牌,还是盯防、检查消费者,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该明码标价,以及标明真实的名称和标记的这种义务。我觉得,作为商场来讲,可以提供网店所不能提供的商品,比如说品牌专营,让人感觉到在商场的这种消费物有所值,并且有保障,一些实体店也可以考虑与网店相结合,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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