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民服务情况。是否认真开展“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和“城乡联建创五好”活动,严格落实“干部联系农户”制度和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制度,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是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基层党建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济发〔2012〕34号);是否充分发挥机关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争做为民服务标兵、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组织活动始终;是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是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五)廉洁勤政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济宁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条规定》和《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等各项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及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