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开始前,曲阜市教体局制定了《曲阜市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并发放到曲阜市每处学校。各学校根据标准进行了深入自查,上报了自查自评报告,并进一步完善了各自的工作档案和制度文件。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11月4日—12日,曲阜市教体局成立了各6人组成的中学、小学教督导组,按照各镇街一中(中心中学)一小(中心小学)为必查,随机另各选一处中学、一处小学的办法,对52所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标准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济宁曲阜市普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要求,共涉及7大项42项小项。督导组每到一处学校,都通过听汇报、查档案、做调查、看现场等形式,从办学方向、制度建设、教育教学、办学成效、德育、校园安全等方面,对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验收。
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对各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进行量化赋分,并将最终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申报“济宁曲阜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对工作不到位的也将下达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提升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水平。(王旭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