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畜牧兽医局坚持“监测牵头、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着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确保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兖州市民消费安全。
一是强化技术服务,从体系上提升防控科技含量。立足防控工作要求,以兖州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为技术依托,在全兖州市10个镇街设立了技术专家指导服务站,抓住畜禽春、秋两季防疫的关键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兖州市、镇、村三级防疫员培训班,同时对规模养殖场(户)同步开展科普防控知识更新普及,密织覆盖到村、到场、到户的防空网络。 通过连续不断的系统培训,全兖州市疫病监测工作科技水平明显提高,防控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年度综合业务技能考核技术操作合格率、应急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是强化实验室监测,从手段上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化验室检测是鉴定畜产品质量的技术保障。2012年以来,全兖州市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县级实验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检测工作的主体地位,狠抓实验室建设。结合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兖州市财政投入配套资金100多万元建设了标准化实验室,并为各镇街配备了冷藏柜、冷冻柜、保温盒等设备,满足了基层防控体系基本需要。按照“诊断要科学、监测要规范、结果要准确”的要求,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分类监测、重点监测与申报监测等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和农户按程序进行免疫,特别是抓好季防月补、常年补针工作。结合 “两瘟四病”等免疫防控要求,科学制定疫病监测方案,把监测任务量化到镇、具体到村、明确到点。对畜禽存栏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大户都建立了养殖档案,实行备案管理,动物疫病监测数据做到了按周分析、按月收集、按季汇总,档案记录做到专人管理,预警信息做到专人上报,为重大动物防控提供了科学决策支持。确保畜禽疫病防疫密度、清栏消毒入户率、动物免疫标识率、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对规模养殖场户的动态监测达到100%。
三是强化驻场检疫,从源头上提高防控工作针对性。在完善运输检疫、产地检疫和兖州市场检疫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驻场检疫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畜产品质量危害发生。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饲养、运输、屠宰、销售前等环节的责任,强化官方兽医驻场监督措施,对全兖州市规模以上重点养殖场、企业全部纳入兽医驻场监管。对全兖州市116名检疫员、协检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对检疫程序、方法手段以及结果处理、记录汇总、日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了驻场检疫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做到疫情在一线发现、疫病在一线解决,对进出兖州市境内外畜禽,确保做到了有畜必检、有情必报、错检必究。同时,加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协会建设,加强交易兖州市场管理,规范了城区内兴隆、息马地、广场商厦、银座、贵和、大润发等大型畜产品交易兖州市场、超兖州市的生鲜肉品检疫,净化畜产品和兖州市场畜禽流通秩序,有力地确保兖州市民食肉消费安全。
四是强化依法监管,从行政管理上增强防控工作约束力。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镇街畜产品质量防控责任主体,层层签订了业务责任状,实行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兖州市、镇、村三级畜禽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严格疫病疫情报告责任制,定期排查、及时发现,规范报告、果断处置,对不达标的责令查漏补缺或返工重防。二是利用“一报两台”、网站媒体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宣传普及畜牧业法律法规,印刷《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兽药饲料管理条例》等,张贴到各镇村和标准化养殖场,免费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为依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提供浓厚氛围。三是由畜牧兽医局牵头,与质检、商务、药检、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产地检疫力度,开展畜产品安全联合执法,实施食品安全整治,严格肉类加工企业和冷贮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严防病害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四是抓好违禁药品添加物的清查、监测、监管工作,教育引导养殖户自觉守法,杜绝添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规范了全兖州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建立起了全覆盖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有效地震慑并杜绝了不法行为发生。五是将春、秋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列入兖州市级财政预算,实行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保障防疫经费足额拨付、专款专用,着力构建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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