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再次提高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记者昨日从微山县人社局获悉,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9%上调到36%。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缴费标准。记者了解到,这是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继今年10月之后的第二次上调。
据了解,这次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原来的27%上调到34%,个人缴纳部分不变。“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构成,缴费比例为36%,其中单位缴费部分按本单位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34%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按本单位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微山县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此次缴费比例的上调共涉及1.55万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此外,比例上调后明年微山县将增加社保缴费3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