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述几类突发事件,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各县(市)区教育局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同级相关部门。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同时,学校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材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事件结束后写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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