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最近,经过紧张有序的周密筹备,我市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近日即将正式启动。根据,山东省政府统一部署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为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换代,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宜居环境,鼓励“早淘汰、多淘汰、快淘汰”,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2015年,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以后年度不再补贴。此次淘汰的黄标车,是指在山东省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为配合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及时顺利启动,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济宁市运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及其在有关县市区的回收服务网点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黄标车交售车主提供良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