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提升边防港船管理服务水平
23、提供船舶预约报结关、船舶信息查询服务。
具体内容:实行远洋作业船舶进出港报关查验提前预约办理。为买卖、租赁船舶的群众提供船舶信息查询服务。通过公安边防"心连心"短信平台,向渔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信息。(2013年9月起已实行)
十、改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24、下放消防审核验收权限。
具体内容:将八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权限下放至各区(市)消防大队,方便群众办理。(2013年8月起已实行)
25、缩短消防许可时限。
具体内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与验收合并申报。申报材料齐全的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和备案抽查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2013年8月起已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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