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防治工作,是保障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效益,降低机械作业成本,增加收入。为加强植保专业机防队的管理,搞好农作物病虫草害的统防统治工作,农业局制定了《植保专业机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兖州区士海乐农植保专业合作社。兖州区士海乐农植保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是我区第一家集农资销售、机械化防治为一体的大型农业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目前,合作社有专业防治队员30人,加盟社员1000余户,拥有3WY1200-21大型车载悬挂式喷雾机1台,规格3880B-2,3WPG-600高地隙喷杆喷雾机1台,3WP-300G自走式高杆喷雾机1台,3WF-960E型机动喷雾机30台,电动喷雾器100台,仓库面积300平方米,固定资产53万元,每天防治能力1000多亩。
四、资源共享,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联合、优势互补
近年来,种粮大户作为粮食生产领域承包面积最多、作出贡献最大、示范效应最强的一个重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整个粮食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各种粮大户分布分散,缺乏一个相互交流的窗口,缺少一条向上反映呼声和愿望的渠道和一个为大户提供兖州市场信息、技术和金融支持等全方位服务的平台。2013年7月,由区农业局发起成立了全省首家种粮大户信用合作联盟。种粮大户信用合作联盟的成立,将金融机构、信用联盟和种粮大户三方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搭建了种粮大户维护自身权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的平台,构筑了促进粮食生产技术不断进步、粮食产量逐年提高、大户收入逐年提升的新机制。种粮大户信用合作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区种粮大户走向了联合发展、资源共享的新方向,为我区粮食实现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探索出了一条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新路子。
五、营造环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逐步实现了全区土地的规模经营,提高了粮食产量,提高了农户经营性收入,促进了全区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种植模式的建立,有利于推广实用农业新技术,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2014年我们将继续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实现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继续加大土地流转宣传指导力度,继续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力度,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效益的提高,加快兖州现代农业的发展。围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这一工作重点,走出一条“家庭土地流转,法人规模经营;机械掌控全程,农产精深加工;一二三产融合,农民收入倍增;科技教育跟上,信息技术集成;解决重中之重,统筹城乡途径。”的兖州农业现代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