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
本网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新时期“三农”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积极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农业局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查找分析我区农业面临的问题,总结我区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的经验做法,努力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提高认识,增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前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主攻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区农业局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兖州区委、区政府确立的农业现代化工作目标,结合兖州农业工作实际,确立了“一离、二转、三引” (即家庭劳动力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土地相离,土地向规模经营流转、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引进人才、引进资金、引进产业。)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目前,全区共流转土地19.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9%,其中土地全部流转的村50个,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50个,比去年增加110个,最大的种粮大户承包土地1500亩,发展家庭农场30个。全区共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92个,成员总数904人(户),其中,农民成员851人(户),占94.1%。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兖州农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矛盾和挑战,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在农村存在“谁来种地”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区乡村人口46.3万人,乡村劳动力资源数为28.4万人,其中,农业从业人员仅有10.26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2%,老年人和妇女占大多数,大量劳动力转向了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日渐突出。
二是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农业在相当多的农户那里已是收入增长中的“副业”,因此,“如何提高种植经济效益”的问题也难以回避。人多地少,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规模小且高度分散,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不高,抵御自然风险、兖州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为了增加收入,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创业从事非农产业,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区农民纯收入11620元,来自农业(种植业)的收入2405元,比重仅占21%。因此,加快探索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效率的有效方式,大幅度提高农业经营性收入,就是回答将来“如何提高种植经济效益”的问题。
上述两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区农业未来的发展,也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我们必须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推动改革和发展,在农业人口逐步转移的背景下,加大国家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使农业成为有效益的产业,使农民成为能致富的职业,加快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宣传发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环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生事物,农民对这一事物不熟悉、不了解,在此情况下,区农业局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打消农户顾虑。首先是利用农民培训、“每周一讲”等活动进行宣传。对参加培训的种粮大户和农民进行讲解,通过算经济帐,让他们知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总体效益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同时,让群众了解土地流转的好处:实现土地集中、农民打工,去掉了风险、变身为老板,不用投资、反而领工资。第二是做好对农户的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座谈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土地规模化经营后政府给予的相关政策,使这些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三通过广播、电视“直击三秋”栏目、党建频道、《今日兖州》“提升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农业”技术专栏、社区电子屏等媒体宣传土地流转的好处。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全区土地向大户手中流转,推动了土地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