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房志春 徐明元 马瑞芳)记者从微山县教育部门获悉,自2014年起,微山县所有的农村小学学生都可享受营养补助。补助标准为按每生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元。
据了解,农村孩子的营养问题,一直是微山县关注的民生、教育重点。微山县自2012年秋季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享受到了营养餐补助。自2013年5月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4年,该计划将进一步推广,不再划分困难非困难、低年级高年级,实现所有农村小学生的营养补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