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将立法保护行人路权
骑车人在车流中穿梭 记者王锋摄(资料照片)
两会上,慢行交通问题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1月10日,本报以《想骑车的人路上走不动 骑了车的人停车没地方》为题报道了市区部分非机动车道路违章停放机动车辆,“无路可走”的自行车和电动车只能在车流中穿梭的现状。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建立完善的自行车通行系统,还路于非机动车,让更多的市民绿色出行。在解决停车难、交通拥堵的过程中,如何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13日,济南交警部门在答复人大代表时透露,正在起草《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目前已经完成审定稿,其中涉及保护行人路权等内容。
历山路用硬隔离保障慢行交通
济南市区部分非机动车道路违章停放机动车辆,“无路可走”的自行车只能在车流中穿梭,险象环生。
去年3月下旬,历山路南段出现11组高约30厘米的反光隔离桩,这组隔离桩设置在非机动车道的入口,阻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保障骑车人的路权。目前历山路全线都已经照着南段样板路的模式改造,打造成了一条“车不越线、人不斜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停车规范”的文明交通样板路。此后,经十路等路段开始陆续用这种方式来治理辅道停车。
市政协委员盖守岭说,目前倡导“一三五”出行理念,即出行一公里范围内步行、三公里范围内骑自行车,五公里范围内乘公共汽车,虽然得到很多市民的认同,但却没能落实到行动上。其中人们不愿意骑自行车出行的原因主要是自行车专用路被机动车道和停车位严重挤占;骑自行车出行存在停车难、易丢失等问题;骑自行车出行与公交出行方式不衔接,距离稍远就面临两难选择。
“在城市道路,特别是老城区道路上,争取凡是具有两个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都尽量划定非机动车道。在保障骑车人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更多的人健康出行、环保出行。”市政协委员孙建军建议。
市人大代表梁凡提出,行人成了城市交通参与者中最大的“弱势群体”,这部分人的绝对数最多,占用的交通资源越来越少,部分路段的人行道资源被逐步挤占,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争道,存在着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保障行人路权,需要提上日程。
立法保护慢行交通路权
济南已成为全国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第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城市,推广慢行交通的目的是提倡市民的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污染环境以及节约能源,慢行交通首先是保证非机动车即骑自行车的人和步行者的路权。
在治理交通拥堵的过程中,如何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处相关负责人答复市人大代表梁凡时表示:优先保障弱势群体路权一直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今年,交警将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安装隔离、标识实现禁停,打一场“公交优先、慢行保障”的路权保卫战,让“弱势群体路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深入人心。并针对人行道、非机动车硬件设施存在不完善、不系统的现象进行排查,协调市里有关部门解决好。“交警正在起草《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现在已经基本定稿,我们将依照立法程序提交人大立法,其中《条例》包含着保护慢行交通路权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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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修路须保障行人路权
去年11月15日,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的通知》,提出了保障行人和自行车路权的方案。住建厅强调在城市道路改造中,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同时,应适当拓宽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