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企业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待遇统筹基金开始申报了。即日起,济宁市凡是符合条件者可到参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据了解,凡在2011年7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有关待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其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参保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原则上由参保人员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参保人员档案托管部门或法定继承人申报办理。已由企业发放的,不得重复享受。(记者 曹俐 通讯员 金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