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完善和落实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完善和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决策、基层事务公开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制度,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还要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等制度;村、社区还要完善落实发展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运转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还要完善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立足岗位为民服务等制度。
10.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可与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评议时,可视情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评议结果要作为评先树优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结合开展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给予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事关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成效。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明确职责和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市、县(市、区)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承担直接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为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搞好分析研判。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摸底,全面细致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实际状况,逐个分析研究,科学分类排队,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要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既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又要注意讲究方法、掌握分寸,防止激化矛盾,确保活动健康有序稳妥推进。对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矛盾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联系包帮,指导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督促指导。市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困难家庭,选择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定期蹲点,加强调研,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推动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健康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好"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包帮干部、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帮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好活动,做到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人联系指导。各有关行业系统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县(市、区)督导组要定期深入到基层党组织,督促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经验做法,鼓励支持基层党组织务实创新,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充分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央、省委部署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