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各级法院裁判文书都已上网(网络截图)
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市民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上网查阅济宁今年生效的裁判文书啦!目前,可以查阅的裁判文书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四大部分。
从3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济宁市法院系统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要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宜上传的由分管院长批准,要做到“文书一生效,立马就上网”。
3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12个基层法院的判决书都能在网上查阅,公布的裁判文书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四大部分。对于涉及到隐私的人名等部分,一些案件用“某某”进行代替。
2014年1月1日后判决生效的裁判文书,要一律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宜上传的,要由分管院长批准。按照《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其裁判文书,确有正当理由的,由承办人层报主管副院长审核批准,经主管副院长审核,可以不上网。
今年,全市法院系统还将抓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力度,方案中的25个责任部门都要切实担负起应有的工作职责,分管院领导要加强督导调度,审委会办公室要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部门和业务庭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所有的生效裁判文书,符合条件的全部上网,案件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和公众公开。
截止到1月31日,济宁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858篇,其中中院643篇,基层法院1215篇。泗水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97篇,在全省基层法院获得第4名,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居第1名。
延伸阅读:
四类裁判文书,不能网上查阅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中,对哪些不能上网的裁判文书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调解书也不上网。
法院严格把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结合案件类别,对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
泗水县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的裁判文书上网统计上,获得基层法院全省排名第四的成绩,负责此项工作的政治处主任赵士伟告诉记者,法院明确了一名审判人员和两名书记员专门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做到一天一督导、一天一通报,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数量和质量,并及时发布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示范和指导意义的案件的裁判文书。
为了规范和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还明确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由专人负责。
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屈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