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乡县财政局围绕“规范采购行为、深化采购管理、源头防腐治腐”目标,顺应改革大局,强化监管职能,加快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科学控制预算价,从信息发布到合同签定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督促采购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有效减少了采购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加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范围。根据财政部近期下发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加大了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范围,除规定采购人认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还规定在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的情况下,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也应在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时实行审核前公示。
创新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对不同单位采购的货物进行归类打包汇总,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通过提高单次采购规模,降低采购成本,实现了采购效益的最大化。2013年在各镇街及金乡县直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的摄像器材项目中,项目预算85万元,采购金额69万元,节约资金15.5万元,节支率达18.27%。
进一步拓宽采购范围。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标准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做到应采尽采的基础上,将财政性资金项目,特别是惠民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把乡镇级政府采购纳入金乡县级进行管理,实现政府采购全覆盖。(刘义 杨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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