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舜耕路毁绿“凶手”找到了
是一家广告公司所为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将予以处罚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昨日,本报报道了舜耕路与千佛山南路交叉口附近8棵树龄达十几年的老国槐遭人私自砍伐的事情,引起了市民关注,记者从园林部门了解到,树木砍伐者已经找到,城管执法部门已经介入,砍伐者将面临3倍罚款。
3月8日,家住舜耕路的王女士散步时,发现舜耕路和千佛山南路交叉口路西侧的多棵国槐被“斩首”,接到举报后,济南市园林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探查,并向当地派出所调取监控察看,初步认定可能周围商铺或者广告公司所为。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园林局了解到,通过走访,私自砍伐树木的“凶手”已经找到,是一家广告公司,具体名称不方便透露。“和我们猜测的一样,这家公司为了让自己的广告牌更醒目一些,就砍伐了这些树木。目前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已经介入。”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济南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确需移植、砍伐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处一次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十株的,需由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条例》,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或者伐除垂直绿化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树木补偿费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处罚。“我们将和园林部门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对砍伐者进行处罚。”
商报态度
多晒毁绿罚单,市民烈日下才少被晒
将大树砍头的凶手被找到了,但是事件背后值得市民追问的答案还有很多,指使砍树的公司名称是什么?对这家公司的具体处罚数额又是多少?一则缺乏核心要素的消息,显然是满足不了公众知情权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如何保留城里的树荫,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我们看到,政府在植树护绿方面年年加大力度,但是于此同时,辣手毁绿的现象却接连不断。更让人不解的是,为何频见大树被砍,却鲜见砍树者被罚,是信息公开的不透明所致,还是背后另有隐情,让人不得而知。
大树无言,虽然它们能庇护我们少受阳光的暴晒,但是却保护不了自己在城市中的一点生存空间。作为城里大树的受益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大树,而相关部门也有职责加大对毁绿者的处罚。因为只有多晒晒对毁绿者的罚单,才能让我们烈日中少受一丝暴晒。 西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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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被砍惨剧频频上演
●2008年12月21日,历山路与泺源大街交叉口西南角30余棵树木被过度修剪,多棵树木被挖走
●2012年7月17日,经十路50多株大叶女贞和人行道上的50余株栾树遭砍头,负责树木养护工作的工作人员称这些树木已经生长了10来年,被砍伐后再长起来至少需要5年时间。
●2013年4月3日,因遮挡了4S店,工业南路南侧绿化带8年龄的3棵大叶丛生女贞和两棵法桐被拦腰砍断,另有10棵法桐遭严重过度修剪。
●2013年12月,舜耕路与马鞍山路路口向南约200米马路西侧,18棵20年树龄的行道树树冠被砍伐,2012年该处树木也曾被砍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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