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2日讯(通讯员 马兴强)日前,记者从肥城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还未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需主动配合,尽快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时间是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目前,肥城市已经基本完成入户登记,普查登记工作进入扫尾阶段。个别还未进行入户登记工作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需主动配合配合普查员的入户登记工作。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规定,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企业事业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而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个体经营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延伸阅读:肥城经济普查登记阶段3月底结束 个体户拒报可罚1万元泰安肥城严把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关 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德州抽查贸易服务业企业 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东平县统计局“四动”举措抓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德州检查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部分企业接受专项抽查济南:经济普查难进洋品牌门 H&M等外企耍大牌不配合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