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教体局从规范家长委员会组织制度入手,要求学校每个班级在家长代表的组织下成立班级家长工作小组,规模较大学校的年级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班级家长工作小组和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在学校家长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班级和年级工作。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家长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同时,要求各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沟通协调议事制度和建立家长委员会委员值班制度,全面打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联系的联系渠道,形成家长委员会驻校常态化机制。
为确保各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落实,曲阜市教体局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对家长委员会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马玉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