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转发并学习省厅颁发的《山东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山东省核技术利用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试行)》,进一步强化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召开了一次由核技术利用单位参加的辐射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省厅的2份文件,并要求会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查问题,找不足,补漏洞,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并在会上强调了以下几点:
1、 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应当按照“制度从严、审批从严、监督从严、执法从严”的要求,突出监管重点,严格现场检查,加大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习“零容忍”。
2、 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应当包括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信息监管系统完整情况、辐射事件或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等内容。
3、 区环保局每半年对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开展至少一次现场检查,督办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整改意见。
会后,要求各有关单位尽快完成文件学习及自查工作,区环保局将在近期对文件的学习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
(刘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