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民告官”无奈与希望的选择
□济南时报记者 苏珊 实习生 王梦曦
章丘锦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经理于士亮拿着证据感慨万千 记者苏珊 摄
4月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布十大典型行政案件,这10起“民告官”案件,7起“民”胜诉。官司赢了,赢得容易,又赢得不易。容易是因现在我国司法制度越来越健全、公正;不易是“民告官”背后,“民”巨大的思想纠结。济南时报从中挑选两例“民告官”案例,讲述“案中人”背后的故事。
章丘锦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若不“民告官”数百万元会打水漂
章丘世纪大道旁,章丘锦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里,汽车从厂房进进出出,流水线上的工人繁忙操作。但在1年半前,厂房大门紧闭,上百万元投资的流水线落满灰尘。为能让公司早日开业,公司负责人无奈走上了状告章丘市环保局的“民告官”之路。
【起因】
投资上百万设备却无法开工
2009年1月,公司总经理孙胜修和其他参股人一起,投资上百万元建成了这家公司。“因为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国家也愈加重视汽车环保工作,我们当时认为这是朝阳产业,大有可为,而且章丘之前还没有一家类似企业,便有了建此公司的想法。”于士亮说。
公司项目若想上马,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环保项目审批和环评,于是2009年2月,公司向章丘市环保局提出机动车环保性能检测项目审批的申请。但该局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立法为名暂缓审批。2010年7月,公司再次向章丘市环保局提出申请,这次该局以“章丘市只允许建设1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而该局已于2009年10月28日审批了章丘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项目”为由再次退回申请。“上百万元的设备都已经买了,却迟迟无法开工,几百万元岂不是打了水漂?”当时,孙胜修和公司其他负责人非常不甘。
【告状】
公司踏破铁鞋搜证据
于是,以公司经理于士亮为主导,2010年10月公司走上了漫漫“民告官”之路。能不能告赢,他们心里没数,甚至做好了将机器变卖血本无归的最坏打算,但仍要为未来的路一搏。
在打官司的1年间,于士亮的足迹踏破了工商局、国土局等部门的门槛,搜集证据。其中有工商部门出具的2009年10月28日章丘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还未成立的证据等。
【心得】
合法经营就不怕得罪“官府”
济南市中院最后以“还未批复首先申请的章丘锦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就批复通过第二个申请的章丘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为由,认定章丘市环保局程序违法。
虽然官司胜诉,于士亮却坦言4年间身心俱疲,“不是实在没办法不会走这一步,伤感情”.2012年10月,在拿到省环保厅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临时资质证书》和省质监局的《计量认证证书》后,公司终可以对外营业。
如今,章丘市环保局派工作人员驻公司,进行公司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后的绿色环保标志发放。章丘有两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于士亮说,公司正常运转后,公司和章丘市环保局合作良好,只要公司按规章运作、守法经营,就不怕“民告官”引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