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召利 王帅)近日,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好干部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思想和行为引导,既要鼓励干部职工勤奋工作,又要妥善处理工休关系,保持身心健康,以更加旺盛的 精力投入工作。在充分考虑干部职工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合理排定年休假计划,并认真组织推动计划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规范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发放秩序。建立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统计上报制度,全面掌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检查,努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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