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环境安全,积极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金乡县环保局在三月份集中开展了“环保专项检查月”活动,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加强组织领导。由金乡县政府牵头对“环保专项检查月”活动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该局成立三个工作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总组长,对专项行动总负责,副局长任工作小组组长,抽调各科室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人员,工作组长及时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大检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起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认真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检查。
加大查处力度。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检查方式。在检查过程中,注重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方式,“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留死角”,通过实地察看、翻阅档案、询问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做到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加大媒体曝光。扎实推进大检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人次,检查企业79家,对违法企业现场曝光,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罚款通知书4份。(孙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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