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4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上旬我市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根据《济宁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为目标,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家乐、行政自然村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中小学食堂、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小饭店等重点场所。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两超一非”问题,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等问题。流通环节重点抓好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食品、过期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等问题食品。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抓好现制现售食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检查种类主要是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
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深入农村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定期督导检查、不定期暗查暗访和交叉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结果。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