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省服务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导会上了解到,去年我市确定了六大战略定位,到2017年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7%,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以上。即将制定出台的《济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建设“五大中心”,实施“六大工程”,突破“十大行业”,经过三年的努力,推动我市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全面发展。
5250万元用作服务业引导资金
今年,市级预算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250万元,比2013年增长11%。计划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之外设立服务业发展基金,主要为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业等领域提供融资服务,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生产要素投向服务业。我市自2007年起按上年全市GDP的万分之一点五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到2013年已累计安排资金1亿元以上,吸引社会投资40多亿元。我市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计划在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老年人家政服务、紧急救援、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进行试点。同时,拓宽融资渠道,继续推出扩大抵质押品范围等10项金融领域创新。
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我市将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外,全面实行“先照后证”制度,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取消经营范围中对许可经营项目有效期的标注;简化登记程序,下放登记权限,实施网上远程注册登记。
4月份,我市取消企业债券发行审批、企业投资(20亿元)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纸浆项目核准、企业投资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核准等行政审批项目7项,下放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的造纸项目备案等行政审批项目10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打造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城市品牌,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服务业用电、气、水、热与工业同价
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实施同价政策,我市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其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用电价格已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
我市支持对外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等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去年,我市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境外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611人,实现服务贸易额3391万美元。加快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提升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医疗保健、文化体育娱乐业为代表的行业出口保持增长,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逐渐提升。
同时,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领军企业,截至目前,我市网上注册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33家,累计完成离岸外包额2600万美元。
每年不少于1亿元扶持小微企业
今年至2018年,我市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
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截至3月底,全市完成创业培训3950人。从今年起,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