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周健)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发文[国渔检(体)﹝2014﹞49号],通过了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济宁市检验处和微山县检验站业务复核和机构换证工作。
本次业务范围复核与机构换证工作采取县﹑市船检机构组织申报材料,省局实地考核,统一向国家局报批的形式进行,国家船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和管理规定》和船检业务复核换证的有关规定,对我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进行了重新核定,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通过国家局渔船检验业务复核换证,我市渔船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更加明确、检验职能更加具体,对规范内陆渔船管理模式,提升作业渔船管控力度,增强辖区内渔船设计修建造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有序的内陆渔船管理体系,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