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通讯员 李育 黄桥)为进一步提升新录用公务员培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新录用公务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泗水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泗水县实际,为新录用公务员配上了“导师”,通过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助其尽快融入工作角色。
为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快速适应机关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泗水县出台了《泗水县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实行“导师”带训制度实施意见》,为新录用公务员配备职业导师。职业导师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办法,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有目的、有重点、一对一的职业训练,帮助新公务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基本素养和办事、办文、办会的基本能力以及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职业导师”对其作出评议,并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刘杰是泗水县旅游局2013年9月参加工作的新任公务员,刚参加工作时,感觉自己适应工作很慢。泗水县实施“导师”带训制度后,在“导师”的帮助下,刘杰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
泗水县人社局副局长丁健介绍:推行新录用公务员职业导师制,是从源头上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把推行新录用公务员职业导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不断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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