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信员 李淼张昆
5月18日下午3点半,微山岛司法所接到电话,传来姚村姚书记紧张的声音:“周所长,不好了,我村南湖养殖户姚某某正喊人去南湖与铜山养殖户打架,你快来吧”。本来姚村村民姚某某与铜山县沿湖乡李某因大湖养殖产生纠纷,姚某某在大湖被打伤,正回家来喊人去打架。
据姚某某介绍,他有一块380米长,260米宽的湖面,于2009年以每年3000元的价格,租赁给铜山县沿湖乡的李某养殖,租赁期3年,可至今李某只给了500元定金。姚某某找到李某索要租金并打算要回大箔地,李某不仅拒不给钱也不归还大箔地,还恶语伤人说此养殖地水质不好,上姚某某的当了,现在丧失很大,还不知道找谁要钱去呢。两人在大湖里产生争执,李某将姚某某的胳膊打伤。姚某某在大湖吃了亏,就回家来喊人去拼命。当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到姚村时,一群人手持棍棒,正等着上船去南湖打架。
“大家不要激动,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不要耍横蛮干,司法所会给你们一个公平的处理”,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安抚大家的情感。但姚某某仍然十分气愤,表现先让司法所调解,如果司法所调解不成绩喊十几个人到大湖割李某的围网,揍跑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出口恶气。眼看着一场跨地区的边界群殴即将产生,成果不堪假想,微山岛司法所立马与沿湖司法所李所长通电话,把情况迅速反应到他那里,双方及时介入,各自安抚好所属地区的人员。
回过火来,微山岛司法所工作人员开端做姚某某的工作,让他冷静,不要激动,必定给他一个满意的成果。在司法所的劝告下,这群人才回到村里。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村里详细懂得情况,通过其他村民证实及他们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姚某某反应的情况属实。这时沿湖司法所李所长打来电话,两边懂得的情况基础一致。趁热打铁,大家决定六点钟就在南湖李某的养殖大船上进行调解。在双方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调解十分顺利,双方达成共鸣:考虑李某因天灾养殖亏本,彼此又是仁兄弟,李某支付姚某某承包费4000元,三日内给清,姚某某受伤的医药费自理,双方还是好兄弟。姚李握手言和,双方都承认问题处理不得当,差一点酿成大祸。姚某某批准李某持续在此养殖,不再收回大箔地。在两地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一场即将演变成群体性械斗的案件得到及时化解,有效地保护了两地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事后,微山岛上的村民感叹的说,有了两地司法所的联合调解,微山湖的水面上处处荡漾着 “和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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