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兖镇立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员队伍,切实为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把握定位,认真履责。要求全部指导员本着率先带头、先学一步的行动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理解并把握各级党组织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紧紧依靠所联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把握工作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不包办代替,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明确任务,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开展指导工作。
突出重点,严督实导。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党组织做好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鼓励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切合实际、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要注意抓好重点环节、整改措施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
讲究方法,加强沟通。指导员要掌握科学的方式方法,督促一把手发挥好作用,督促其拿出精力,靠前指挥,把活动紧紧抓在手上。要加强与所指导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活动时间和进度。要加强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报告所指导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严格自律,维护形象。指导员要带头执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洁从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全面、准确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尊重所督导各党组织和党员,时时处处规范言行,自觉维护指导员良好形象。
(孙浩玮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