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讯(记者 谷雨 通讯员 苏培银)近日,山东省金乡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某两人在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长达一年半后最终被绳之以法,落入法网。
2013年1月17日下午5时30分,金乡县羊山镇人赵某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载着丈夫王某沿羊山镇元帅路由西向东返家途中,不慎被一辆白色轻卡汽车撞翻,并导致丈夫王某受重伤。肇事后白色轻卡车司机迅速逃离现场。王某受重伤后最终于2014年4月1日不治而亡。
该案发生后,金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并责任交警大队事故科和有关派出所全力靠上工作。公安局局长马琨生也多次调度案件侦破情况,同时要求全力侦破此案,严惩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给受害人一个交待。但由于破案线索极其有限,致使该案一时未能告破。但专案组民警从未放弃努力,变压力为动力,继续走访摸排线索,不断加大案件侦破力度。
工作中,办案民警重点提取了事故现场留下的车辆碰撞碎片,并对沿途的监控视频录像进行了拷贝。通过对监控录像分析,当日下午5时27分经过该监控区域的一辆白色轻卡有肇事重大嫌疑,随即将录像报山东省公安厅进行技术鉴定,但因视频太模糊不能确定车辆号牌。随后办案民警又携带该监控录像到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图像分析处理,亦没能辨别相关的车牌号码及有价值的车辆信息。针对现场提取的散落物等痕迹物证,办案民警通过连续走访多家汽修厂和汽车销售厂家及经销商,最终确认逃逸车辆为白色江淮轻卡货车。根据受害人家属赵某提出的该车有可能系收购棉花的车辆,专案组民警在羊山、马庙、胡集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及时走访羊山镇、马庙镇、胡集镇等辖区的全部棉花加工厂,均未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在济宁市、菏泽市车管所的支持下,办案民警又调取金乡县羊山镇周边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80余条,并对以上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均被排除肇事的可能。
在侦破该重点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办案民警还积极为受害人极其家属捐钱捐物,主动协调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申请临时救助资金,帮助申请低保,为王某办理残疾证等,最大限度帮助困难中的受害人。
为确保该案能够尽快破获,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又从刑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靠上工作。同时不断加大走访群众力度,广泛收集情报信息。最终发现羊山镇后周村周某、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民警立即围绕周某两人展开调查工作,随后果断将两人抓获。
经审讯,周某、周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3年1月17日下午,周某驾驶其白色江淮奥铃轻卡和周某某一起收棉花,当日17时40分沿羊山镇沿将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羊山镇元帅路口与赵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肇事后周某两人迅速驾车逃逸,当晚将肇事车辆隐匿在亲戚家中,并于次日到嘉祥县进行彻底维修,更换了保险杠、驾驶楼等,使该车和原来的外貌发生很大变化,从而是两人逃避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随后,周某、周某某两人远走他乡打工直至东窗事发。
目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