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在建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金乡县住建局切实加大对在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群众住上质量过硬、安全可靠的房子。
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参建各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全面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商品混凝土质量、工程用钢筋质量等专项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制,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中所使用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进货时间、生产厂家、经销商及其资质、出厂合格证等登记造册,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纳入竣工资料档案,保证建设工程材料的可追溯性。
严格监管施工环节。严格监管施工环节中各项工序,尤其是房屋结构安全、竣工工程合格的质量目标。在工程项目设计、审图、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毕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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