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业内的积极参与并不能扭转市场对这一商业保险的隐忧,其推出还需要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与个人的信用系统完善健全有关,另一障碍则在于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
记者随机采访几名武汉市民,他们表示不会把房产抵押出去。“以房养老相当于把房子卖出去了,我还是相信养儿防老,家里的房子会留给儿子。”年过半百的陈先生说。
业内人士坦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流方式,有限的受众、较高的门槛决定了其“小众”属性。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仅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这一试点的推出之所以引发争议,不是产品有问题,而是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主干出现了缺失,化解养老困局所必需的普惠式基本养老产品仍有待于完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这样认为。
董登新同时建议,应从房产评估、土地政策、寿命估算、产品解释等方面建起完整的配套体系,确保试点产品平稳落地。
【青岛调查】
八成受访者难接受
针对“以房养老”的话题,昨日记者采访了3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有25人表示不赞同 “以房养老”。“有儿有女的,干嘛要把房子卖了养老啊。”一位受访者对记者说。有部分受访者表示自己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自己百年后却要上交给银行,这是难以接受的。还有受访者考虑到儿女和资金问题,表示对“以房养老”不认可。记者随后又随机采访了20名受访者的子女,与老人相比,年轻子女支持“以房养老”的人数较多,但也没有超过半数。
“百年以后把房子交到外人手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在老舍公园里锻炼的王大爷告诉记者,房子历来是祖祖辈辈世代相传的,让他把房子交给除子女以外的人,他坚决不认可。今年刚刚60岁的王大爷说,他现在在中山路上的房子是自己一点点攒钱买来的,他深知现今买房的困难,更越发觉得房子的珍贵。“我儿子上研究生,以后他挣了钱得养我老啊。”王大爷说,晚年生活应该是由儿女尽心尽力,老人过世后,家产再转交给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住房与养老,两者怎样的一种关系最被市民认可?不少市民认为“以租养老”或许更合适,生前将房屋出租以满足养老花费,等过世后留给儿女。今年62岁的刘红霞原来住在黄岛路老伴分的房子里,自老伴去世后,儿子就把她接到香港东路的新房子一起住,既方便照顾,也能帮忙带带小孙女,原来的老房子就租了出去,每个月能拿到近千元的租金。“我觉得这样很好,房租也能补贴生活中的一些开销。”刘女士说,比起拿房子抵押养老,把房子租出去用房租养老也不是不可,毕竟目前家里的生活压力不是太大。她表示“以租养老”既可以收房租,而且老房子也能升值,比起房子让银行回收要好得多。记者 王晓先 杨博文
“保单+实物”模式更实惠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开闸,昨日,记者联系“以房养老”走在行业前列的合众人寿青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已经在武汉等城市推出了合众人寿养老社区,已在湖北、沈阳、安徽、广西4省市区落实用地并开工建设养老社区,北京、济南、郑州等地正在办理征地手续,海南、江西、福建、上海、杭州、哈尔滨、青岛、伊春等10余地正在洽谈之中。
“买保险,将来不返钱,返个‘便宜’养老院。70岁客户入住了,40岁、50岁、60岁客户缴纳保险年费,运行费用有着落,投资回报解决了,客户每个月的支出也降低了。它的支付模式是买保险,将传统养老保险的‘保单+现金’模式,转变为‘保单+实物’模式。”合众人寿不动产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王峥表示,“青岛目前还没有推出养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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