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6月23日讯(枣庄台:李冬雷 通讯员:马帅)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中药煎药、医学美容整形、美容性口腔正畸等项目价格,将实行市场调节,并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
公立医疗机构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将实行市场调节,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医疗机构应合理制定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各级物价部门要指导、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完善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专(兼)职物价员、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台账、价格内部审查等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严格门诊、住院病人医药费用的内部审查审核。
据了解,今后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按程序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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