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孙燕)记者从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引导消费者合理储存、使用药品,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社会,邹城市日前发布监管公告,确定15家药品零售企业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
据了解,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清理家庭过期药、统一销毁倡环保”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并向社会公布了15家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其中城区2家、13个镇驻地各1家。回收活动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标识、统一流程、全程监督的方式,严防回收药品流入市场。定点药店对回收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登记、专柜存放的“三专”管理,做到无偿回收、逐一登记、现场毁形、封箱保存、统一备案,定期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无害化销毁。活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份。
家庭过期药品是指居民家庭过期失效的常用药品,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暂不在回收范围之内。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只面向家庭和个人,不包括各类组织或单位。未被列入定点药店的,不得擅自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将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对于管理不善、保管不严、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定点药店,一经查实取消定点资格,并依法予以从重处理。
据专业人士介绍,药品失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过了有效期可能药效并未降低,但普通百姓对此却无法判断。过期药品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重要环境污染源,处置不当将会污染土地、水源,给国民健康和环境带来严重危害。被不法商贩利用再度流入市场,将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危害,甚至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