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青报道:记者昨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广东的东莞、揭阳、肇庆、云浮、清远、韶关、茂名、阳江等市相继产生利用虚伪车祸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车辆交强险保险金的系列案件,系列案件显示有团伙作案迹象。
甲地购置保险 乙地虚构车祸
从广东保监局披露的信息看,在一系列案件中,嫌疑人重要是应用各种身份证先到保险公司投保,然后捏造各种保险事故的法律文书、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嫌疑人作案则重要借道三类伎俩。
其一,用本人身份证投保。如犯法嫌疑人刘某向某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交通事故义务强迫保险,被保险车辆为粤B×××××(车主材料被盗取)。2009年3月,刘某到保险公司称其在东莞产生交通事故致路人逝世亡,于2009年8月提交了东莞市交警事故认定书、公证书、受害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判决书等材料申请索赔。2009年8月,保险公司在未进行认真核查的情况下,仅凭书面材料赔付保险金额11万元。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发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公证书、判决书等材料全系捏造。
其二,捏造身份证投保。如阳江某保险公司客户梁某为粤A×××××小轿车投保交强险后,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11万元。经公安部门立案侦察,投保人的身份证系捏造,相片不是梁某,而是犯法嫌疑人关某,向保险公司供给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申请索赔材料均系捏造。
其三,代他人投保。如韶关产生的一起案件就是犯法嫌疑人刘某拿别人的身份证,代人投保而进行的保险欺骗。
总体来看,该系列案件投保人均不是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而是犯法嫌疑人自己投保,或代为投保。作案伎俩类似,先在甲地为外地车辆投保交强险,然后在保险期内虚构车辆在乙地产生交通事故致人逝世亡,时间一般选择在晚间。
寻求保费收入 投保把关不严
业内人士称,保险公司“内鬼”作乱是造成这一情况不易监控的重要原因。
广东保监局证实,这些案例显示,作案人熟悉保险理赔业务。经调查,刘某等人是深圳某“保险公估公司”职员,对保险业内部管理、投保、理赔、异地协作等业务环节较为熟悉,通过在保险公估公司工作的方便,非法获取他人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信息材料进行投保。
据懂得,由于“内鬼”操刀,这些捏造证据的材料仿真度很高。广东监管局表现,案件中嫌疑人捏造交通事故认定书、公证书、受害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判决书等材料申请索赔,申请材料齐全,所供给的材料均加盖了法院或者交警的公章,可以做到一次性过关。而且,犯法嫌疑人大多采用异地出险索赔的伎俩,使理赔更具困惑性。保监部门称,此类案件的产生,客观上是保险公司片面寻求保费收入,对交强险投保把关不严,给犯法分子供给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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