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王昌军 徐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公平,关系教育形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日,邹城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程序,严把“四关”, 规范操作,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
严把“组织关”,引导各中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招生工作方案,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人员组建工作组,明确分工,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赢得全社会的满意和认可。
严把“宣传关”,采取张贴文件、发放明白纸、网络公开、电视宣传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全方位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严把“政策关”,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学生户籍、第一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依据,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就读学校。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禁止招收复读生,禁止以任何理由收取借读费、择校费。
严把“责任关”,引导各中小学主动把招生工作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和检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执行力,从严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健全完善问责考核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