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8月6日讯(记者 满倩)今天下午,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规定,对全省604所现有驾校开展全面整顿,2015年1月底前,达到“两项国标”要求。
据了解,由交通运输部修订的我国驾驶员培训行业的“两项国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教练场地面积要增加400平
根据“两项国标”,山东省交通厅要求,新办驾校必须符合全省驾校发展规划,一律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执行,即: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设有教学、教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新办驾校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场及训练项目、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两项国标”要求。
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对驾校的场地、车辆、人员、科目都有了明确要求。在基础硬件配置方面,新国标对驾校场地有了明确的分级和要求。
以小型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为例,根据新国标,将按照规模分为一、二、三级驾校,要求场地面积最低限度分别为3.3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单车道总长度最低要达到1000米,并且车道要保持连续性,场地也不能分散。而驾校每增加一台小型教练车,对应的教练场地面积要增加400平方米。
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供学员开展夜间驾驶训练
新国标明确规定,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训练场与公安考试场要彻底分离。新国标取消了各级别驾校培训车型类别和单类型车型数量额要求,但对教练车总数有硬指标,教练车至少要达到20台,其中一级驾校要求拥有教练车80辆,二级驾校40辆,三级驾校20辆。
在培训科目设置方面,新国标也有新增内容。新国标对科目二培训设置增加了模拟城市道路内容,要求驾校在自备训练场的训练车道上,大型车辆培训要增加客运和货运站牌;小型车辆培训必须增设城市道路模拟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学校区域、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口、人行斑马线等;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为学员开展夜间驾驶训练提供必要条件。
除此之外,新国标对驾校管理机构和岗位也有明确要求。在岗位设置方面,明确要求驾校必须增设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和档案室,并要求学员培训档案必须保留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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