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达了重点流域水污染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共获得2470万元国家补助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将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项目。
据了解,此次获得的水污染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优先支持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对考核断面水质改善具有明显贡献的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湿地、生态修复、生态监管能力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对在省内具有重要典型示范意义的点源治理项目,支持对COD、NH3-N、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有直接减排效益的项目。(孙冉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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