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拿到了补贴,原本建设养鸭大棚的口粮田也实现了复垦”,齐元峰告诉齐鲁网记者,目前村里的养鸭户要么打工,要么做生意,都已经顺利找到了其他的经济收入来源。
除了对大棚养鸭的专项整治,当地还落实关停治搬措施,对云蒙湖汇水区内150余家重污染和“五小”企业全部关停取缔,对涉水污染项目一律拒批,对原有涉水企业全部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城区6家企业全部搬迁入园区,确保重点涉水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无论整治养鸭还是关停取缔污染企业,实际的工作推进中面临着相当大的阻力,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样严格的手段对当地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客观上说,这些措施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肯定会造成暂时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于环境的保护则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我们现在的工作可以说是‘宁当恶人,不当罪人’”,赵志德这样告诉记者。
出台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治水不力“丢钱又丢人”
2014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几乎是与此同时,临沂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出台了《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市主要纳污河流设置考核断面31个、参考断面2个,按照《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确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根据《办法》,断面水质单因子(月均值)超标最高将被罚款200万元,断面每月监测2次,单因子以月均值计算。按照规定,水质超标的先去上缴的生态补偿金将作为月测中控制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县区的补助资金,用于完善该县区迎查亮点工程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据了解,该办法已经于今年1月开始实施,实施半年试考核,试考核期间不扣缴或收缴。
“我们想这个办法,就是为了倒逼县区将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安全切实当成大事来抓,如果到时候水质超标,可以说超标的县区是‘丢钱又丢人’”,赵志德这样形象地说道。
赵志德告诉齐鲁网记者,下一步临沂市将着力抓好污染企业整治、水源地保护基础工程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质监测应急监管等工作,彻底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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