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乡县住建局落实责任目标,始终把工程结构安全作为质量管理工作的红线,严控建筑原材料关、基础分部质量检验关和抗震构造节点设置关,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活动,鼓励创建优质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持工程总体质量稳中有升。
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各质量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对工程建设从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队伍选择、质量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要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和行为,保证审查质量。建筑施工企业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主体,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制,形成质量自控有效运行机制。要切实做好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建设程序管理。认真做好现场监管工作,把好施工过程关;认真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好交付使用关。切实加强对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不予备案,并责令整改,重新组织验收,防止不合格的工程流向社会。积极参与综合执法大检查,对综合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下达整改隐患通知书,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加强动态监管,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巡查等多种制度。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对照条文、突出重点、核查与现场检查和实体抽测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相关资质资格和质保资料情况。通过巡查进一步提高了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规范了质量行为,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止目前,新受理工程监督申请注册20项,建设规模65.4万平方米,总投资9.92亿元。备案工程7个,建筑面积4.65万m2,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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