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近日,市纪委下发专门通知,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通知》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九个严禁”要求,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电子礼品卡、提货卡、预付卡和异地提取等形式公款送礼;严禁各种形式的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各种公车私用行为;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严禁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工作措施,严防歪风反弹。《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八字方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严查违纪行为,形成警示震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设立廉政监督岗、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快办,切实打消个别党员干部的侥幸之心;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增强震慑力,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