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5年1月至9月)
权力清单如何“晒”出?
2015年1季度前,市、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由同级政府印发,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承办机构、服务监督电话等将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此外,市、县(市)区政府将整合本级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法制监督、电子监察平台),并在2015年9月底前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
(本报记者 王晓菲)
清单范围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监督 其他行政权力
时间表
●9月1日至10月15日
自查清理列出行政权力清单
●10月16日至12月31日
审核确认行政权力清单
●2015年1月至9月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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